「【這樣做才對!生前贈與 vs. 遺產分配的關鍵差異】-如何透過贈與進行生前財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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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某位父親想把財產留給特定子女,他該如何規劃?他應該選擇生前贈與還是遺囑呢?

經常有客戶會詢問說如果想要留比較多遺產給某個子女是可以的嗎?是要立遺囑嗎?本系列文章就要來告訴大家如何做好生前財產規劃!

雖然說父母都想做到公平,但想要留比較多財產給某個子女還是很常見的事情,原因很多,像是傳統觀念想要多留一些給兒子、覺得某幾個子女比較需要幫助或是某幾個子女確實付出比較多等,如果想要於分配財產的時候多照顧某幾個子女,一定要做好生前財產規劃,而生前做好財產分配的常見方式主要有下列四種:一、贈與(即生前直接移轉,超過免稅額額度會有贈與稅);二、立遺矚;三、交付信託及四、保險。本文先跟大家介紹第一種於生前直接移轉的部分,也就是「贈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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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將解析生前贈與的法律重點包含: 

✅ 如何進行生前財產規劃?

✅ 贈與 vs. 繼承,差異在哪?

 

一、如何透過生前贈與降低遺產稅?

生前贈與是繳納贈與稅,若是逐年贈與,且每年贈與金額在免稅額度內,不僅不用繳納贈與稅,還可因為財產減少,而降低將來往生後繼承人所應繳納之遺產稅。

 

二、生前贈與(生前直接移轉)要注意什麼?

 

(一)贈與稅:

生前你的財產就是你的財產,你想要如何分配都是你自己的自由,所以生前贈與不動產或生前財產轉移,原則上不會被列入遺產當中,但應注意贈與稅的問題。

 

(二)贈與名義(註1):

  • 若因「結婚、分居、營業」獲贈財產,需納入應繼分計算
  • 若贈與時有明確表示「不納入遺產計算」之意思表示,可避免歸扣。

 

三、贈與 vs. 繼承,差異在哪?

 

(一)生前贈與3大優勢:

  • 分配自由:無須立遺囑,可依客人意願進行財產分配。
  • 無特留分爭議:不同於遺囑,生前贈與不受特留分限制。
  • 節稅優勢:透過逐年贈與,可減少遺產稅負擔。

💡提醒:最大差異在於縱使立遺囑,仍有特留分問題,生前贈與的方式就沒有特留分問題。

 

(二)贈與稅 VS. 遺產稅:

  • 贈與稅:

每人每年都有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可善加利用贈與稅免稅額進行財產分配。

  • 遺產稅:

(1)一般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註2)

(2)生前贈與如何影響遺產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在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仍需計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註3)

💡提醒:每年贈與超過244萬元會有贈與稅產生,若死亡前二年贈與則會計入遺產課稅總額,故建議盡早逐年贈與,降低稅負。

 

四、生前贈與什麼情況下須納入遺產計算?

 

(一)特種贈與:

  • 民法第1173條規定以「結婚、分居、營業」為由贈與屬於「特種贈與」
  • 特種贈與要納入應繼分之計算與扣除

 

(二)生前特種贈與舉例:

原先遺產為300萬元,三兄弟一人可獲得100萬元,但因為大哥已經因為結婚取得過60萬元,所以要將60萬元納入,等於遺產為360萬元,一人可得120萬元,大哥因為已經拿走60萬元,所以只能再得60萬元,老二、老三則各得120萬元。

💡提醒:贈與原因必須是「結婚、分居或營業」才會計入應繼遺產,而須從受贈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五、什麼時候特種贈與不用納入遺產計算?

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不用納入遺產計算!!

被繼承人於贈與的時候,就明確表示贈與的內容以後沒有要納入遺產分配的計算、免除歸扣等等,這樣縱使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有因為「結婚、分居或營業」而從被繼承人處受贈財產,日後也不會納入遺產計算。

💡提醒:贈與時需有反對之意思表示,建議留存書面或是錄音、錄影存證。 

 

六、繼承開始前二年之生前贈與:

被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贈與給繼承人的財產,其他被繼承人是否可以請求視為遺產,加入計算遺產總額呢?答:不可以!❌

  1. 民法第1148條之1第1項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很多人會誤會該條的意思,以為只要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獲贈的財產,都要於計算遺產分配時納入計算,這是錯誤的喔!!
  2. 上開條文的立法理由(註4)即指明說這條「不會影響繼承人間應繼財產之計算」,換言之,這條的規定只是在被繼承人有債務時,要計算被繼承人的財產有多少要拿來償還債務時,而必須納入計算的部分,是為了保障債權人而制定的,所以在繼承人間計算應繼遺產的時候,不會將這部分納入計算的。

💡提醒:繼承開始前二年內之生前贈與,不會影響繼承人間應繼財產之計算。

 

七、本篇案例解析及結論—走贈與的方式:

如果該位父親不在乎贈與稅的話,可以直接將財產均贈與給想贈與的子女,如果不想繳贈與稅的話,就逐年於贈與稅免稅額度內(現在為每人每年244萬元)贈與財產,也不用擔心繼承開始前兩年內贈與會被追回,但還是要注意最好不要把全部身家都贈與給小孩,身邊還是要留一點錢,或是贈與契約中約定受贈人的負擔,會比較有保障喔!

 

八、Q&A常見問題解析:

 

Q1:生前財產贈與追溯期多久?

A: 無論是指生前財產贈與計入遺產總額的時間,或是計入債權人得主張之繼承人所得遺產,都是繼承開始前二年內。

 

Q2:生前贈與無效嗎?

A:不,生前贈與有效,縱使是繼承開始前二年內之贈與,也僅是於稅務計算及債權人主張之繼承人所得遺產時,會予以納入計算。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是否併入遺產總額
遺產稅
債權人✅ 
繼承人間

 

Q3:可以特留分名義主張生前贈與無效或扣減嗎?

A: 不行,特留分扣減權之主張對象為「受遺贈人」,遺贈是就遺產進行分配,但生前贈與是就「財產」的分配,並非遺產,故不能以特留分名義向生前贈與的受贈人主張特留分扣減權。

 

Q4:財產轉移子女最節稅的方式?

A:其實沒有哪種方式一定是最節稅的,必須要看財產總價值才能知道,因遺產稅免稅額比贈與稅免稅額高出許多,故如財產總額計算後若未超過遺產稅免稅額(目前為1200萬元,註2),未必需要生前贈與,可直接以遺產方式繼承,較為節稅。

 

Q5:生前贈與後,還能撤銷嗎?

A:若是贈與金錢,在交給受贈人之前可以撤銷;若是贈與不動產,則是在移轉登記前能撤銷,但如果是「經公證之贈與」或「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就都不能撤銷!

 

Q6:贈與房產後,子女可以立即出售嗎?

A:可以,但會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且須注意若贈與人二年內死亡,屆時贈與房產之價值仍會追記為遺產稅計算及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得主張之遺產範圍。

 

<<延伸閱讀>>

如果你想了解如何以遺囑方式進行財產規劃,請參考👉《「【遺囑怎麼寫?5 種方式完整解析,避免無效遺囑!】」

如果你想了解如何以信託方式進行財產規劃,請參考👉《「【不想財產被亂分?用信託穩定傳承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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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1173條

註2: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遺產稅簡介

註3:全國法規資料庫-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

註4:立法院法律系統-民法第五編繼承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異動條文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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