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答答我家在下雨?—我要如何向法院聲請漏水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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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鑑定是什麼?為什摩會需要鑑定?
就漏水發生的原因兩造可能各執已見,法官又沒有相關專業背景無法自行判斷的前提下,就需要公正的第三方單位就漏水的原因、範圍、程度、修復漏水所需之費用等項目進行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以協助法官釐清責任歸屬。
二、要如何向法院聲請漏水鑑定?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時,可具狀向法院「聲請證據調查」,表示為何需要鑑定、預先選定的鑑定單位、想請求鑑定的項目等,承辦法官若認為有鑑定的必要性,會先確認鑑定的單位,通常會請另一方就聲請人提出鑑定的單位表示意見,進而盡量選出兩造都可以接受的鑑定單位,鑑定單位通常會是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住宅消保會等,嗣後再確認兩造欲鑑定的項目(如:漏水的原因、範圍、程度、修復漏水所需之費用等),法院會再發函給該鑑定單位請其就鑑定項目進行鑑定。
三、鑑定的過程會發生什麼事?
鑑定單位會依據法院函文中的連絡資訊先與聲請鑑定之人聯繫,通常會要該聲請鑑定之人預先繳納「初勘」的費用,然後排定「初勘」時間,「初勘」是由兩造及鑑定單位選派之人員會一同到現場確認情況,而後鑑定單位會就鑑定的項目、鑑定方法等事項進行報價,聲請鑑定之人需預先墊繳鑑定費用,鑑定單位才會再排定「複勘」時間,於「複勘」時就鑑定項目進行鑑定,其後會出具鑑定報告給法院。
四、鑑定費用由誰負擔?
聲請鑑定之人需預先墊繳鑑定費用,如聲請鑑定之人勝訴的話,此筆費用會列在訴訟費用之中,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要注意的是,若是提起民事訴訟並向法院聲請鑑定前,先自行請可信賴之鑑定機關進行鑑定,因為該被選定之鑑定單位、鑑定項目等均未經對造表示意見,該鑑定報告除了可能會被法院認為無法作為證明主張之漏水原因等事項為真實外,該鑑定費用可能也無法向對造請求,若有迫切修繕需求想要想先請鑑定單位進行鑑定者請將此兩點納入風險之評估、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