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被裁員了該怎麼辦?失業補助申請條件+線上辦理超詳細解析!」
一、布瓜在甲公司工作了一年半後,因故被公司裁員,領到的資遣費無法支應房租及三餐,布瓜該怎麼辦呢? 二、布瓜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後,順利至乙公司開始新工作,但工作了四個月後,被乙公司裁員了,布瓜之前聽說失業給付最多只能領六個月,那這樣布瓜是什麼都領不到了嗎? |
當公司裁員且短時間內找不到新工作時,經濟問題往往成為大家最大的生活壓力,所以就業保險法設有「失業給付」(即失業補助),來保障這些有工作能力卻被公司資遣、裁員的民眾。
不過,申請失業補助需符合一定條件,例如退保前三年內,就業保險年資需滿一年以上。詳細失業給付資格與流程請見本文解析!
💡本律師事務所每週二下午2點至5點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每位民眾限預約一次。
點擊下方文章,瞭解詳細預約流程與諮詢範圍👇
【免費法律諮詢怎麼找?】心安國際法律事務所教您快速預約+常見問題一次解答!
一、失業補助申請條件與資格:
- 非自願離職
📌一定要跟雇主索要「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是定期契約約滿離職,則應準備「定期契約證明文件」
- 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
-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參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註1)]
二、什麼是非自願離職?
原則上只要是被雇主資遣或公司經營不善倒閉都算非自願離職,即可以非自願離職申請失業補助,而法律有規定更詳細的非自願離職狀況,整理如下給大家參考:
-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
- 因公司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 因公司歇業、轉讓、虧損、業務緊縮、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註2)
- 公司因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註2)
- 公司認為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時 (註2)
- 公司於勞工因產假停止工作期間或職災醫療期間,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者。(註3)
- 勞工得依勞基法第14條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形,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雇主對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等 (註4)
-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註5)[參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第3項(註1)]
三、如何申請失業補助(失業給付條件解析)?
(一)失業補助申請程序:
- 於非自願離職退保翌日起2年內,準備非自願離職證明及身分證。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如各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
- 14日內無法成功就業,或被安排參加職業訓練的話,就服機構於第15日就必須完成你的失業認定,並轉請勞保局核發失業補助。
(二)受理單位:
- 失業認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各地就業服務據點查詢
- 失業補助:勞工保險局
(三)失業補助線上申請流程:
- 至「台灣就業通」網站註冊會員、新增履歷。
- 會員中心頁面點選「線上申請」👉「失業給付線上申請」網址申請辦理。
- 完成申請作業後,就業服務人員將依申請人所提供資訊,以電話等方式提供後續的就業諮詢、推介就業以及完成失業認定等服務。
四、失業補助金額計算方式
失業給付的金額原則上是依照申請人離職時,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進行發給,且是按月發給,最長可領取六個月。
例外在申請人離職時,辦理就業保險退保時「已年滿四十五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可以領取九個月。
[參照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1項(註6)]
五、新工作做不久後再次失業可以第二次申請失業補助嗎?
失業補助如果未領滿六個月,保險年資不會重行計算,後續如果再次失業,則可以繼續領取未給付月數。
📌如果有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8條規定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也須合併計算喔!
六、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是什麼?
政府為鼓勵大家在領滿失業補助前提早就業,故就業保險法也有規定提早就業的獎助津貼!
(一)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資格
- 符合失業補助請領條件
- 失業補助請領期限屆滿前找到新工作
- 再度參加就業保險法滿三個月以上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如何申請
- 線上申請:可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
- 書面申請:準備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向勞保局申請。
(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有多少?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金額是以尚未請領滿的失業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十計算後一次性發給。
(參照就業保險法第18條)
七、至新公司任職滿一年後被資遣,是否可以再次領取失業補助?
是的!!!前面有提過領取失業補助的一個重要條件是「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前面雖然已經領取過最高六個月的失業給付,導致就業保險年資歸零,但如果你在新公司工作滿一年後才被裁員,表示你的就業保險年資已經「滿一年」,符合此前提條件。
📌如果是第一次領滿六個月失業補助後的兩年內再次失業,則最多只能領取三個月的失業補助哦!
(參照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5項)
八、案例解析
(一)案例一:布瓜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後被裁員,應先向雇主拿取「非自願離職證明」,向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14日內如果無法成功就業,或被安排參加職業訓練的話,就服機構會於第15日就完成失業認定,並轉請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布瓜可拿此失業給付暫時支付房租及三餐等生活開銷,避免因失業經濟情況突然陷入困頓,而連基本生活需求都無法滿足。
(二)案例二:布瓜的情況已經無法再領取失業補助,但原因並非是失業補助最多只能領取六個月,而是有個重要的領取條件是「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在布瓜已經領滿一般情況下最多六個月的失業補助期間後,布瓜的保險年資會重行計算、從零開始(僅就就業保險部分,不影響勞工保險年資計算),所以布瓜第二次被資遣而辦理退保當日前的保險年資只有四個月,未滿一年,不符合領取失業補助的前提要件,所以布瓜什麼都領不到,但布瓜仍可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就業諮詢,請就服機構推介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參照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1項、第6項)
九、結語:
失業並不可怕,關鍵在於掌握政府補助資源,快速申請失業補助(失業給付),減輕經濟壓力。2025年最新規定,符合非自願離職且保險年資滿一年的勞工,可透過勞保局或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助,最長可領 6至9個月補助金,甚至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可領!如果您或您的親友不確定是否符合失業補助申請條件,記得查看本文完整解析,讓你不錯過每一分補助!
十、Q&A常見問題解析:
Q1:我領了二個月的失業補助後到新公司任職,工作四個月後被資遣,我還可以再領失業補助嗎?
A:可以,因為你沒有領滿六個月(通常情況下的最高給付期間)的失業給付,所以就業保險年資不會重新計算,只是需要合併原本已領取的失業給付月數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月數。(參照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4項)
Q2:我已經領滿六個月的失業補助後,到新公司任職不到一年又被資遣,我該怎麼辦?
A:因為這種情況已無法繼續領取失業補助,且因就職期間短,資遣費很少,經濟上會有較大困難,故建議找律師諮詢,了解公司對你的資遣是否合法,以及請律師評估是否建議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如果資遣是不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會比較有利哦!
Q3:失業補助多久會下來?
A:經就服機構完成失業認定後,將您的資料傳送給勞保局,勞保局翌日受理後,如果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會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您指定的金融機構本人帳戶。
Q4:非自願離職補助是什麼?
A:就是本文所提的失業給付,也稱失業補助,即員工遭公司資遣時,符合一定條件與失業給付資格下,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所以記得被資遣的時候,一定要取得非自願離職書,以便申請失業補助。
<<延伸閱讀>>
如果你想了解違法資遣的應對方法,請參考👉《「【違法資遣】公司說業務縮減就裁員?當心踩到紅線!」》
🚀『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很有幫助,也可以分享給親朋好友喔!』
🚀『如果你有其他法律問題,立即點擊官方LINE或填寫表單,讓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您的案件,我們會盡快回覆!』
🔎 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嗎?
📚 快到「心安國際法律事務所」官網【法律小知識】閱讀完整文章!獲取更多專業法律資訊,讓我們一起強化法律意識,守護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