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來做離婚法律諮詢時,都會跟律師表示已經和另一半「分居」許久,並已然沒有感情了,但另一半仍不肯離婚,詢問律師是否可以拿這個做為離婚原因來訴請離婚?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一、分居可以做為單獨離婚事由訴請離婚嗎?依現行法令,僅有「分居」之事實,不論「分居」多久,尚需其他事由去說服法院此段婚姻已難以存續。 (一)先來看看民法1052條之規定:我國關於裁判離婚之規定,係定於民法1052條(註一,下稱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