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訴訟懶人包!證據蒐集、賠償金額、提告對象一次解析(二)」
承上篇【侵害配偶權訴訟懶人包!證據蒐集、賠償金額、提告對象一次解析(一)】,就配偶權及侵害配偶權定義、侵害配偶權提告對象有了初步認識後,本篇將介紹侵害配偶權證據如何取得?如何提起侵害配偶權的訴訟?以及侵害配偶權蒐證及起訴的過程需要注意什麼?侵害配偶權時效多久?本篇文章一次告訴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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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蒐集侵害配偶權的證據?如何提起侵害配偶權的訴訟?
(一)蒐集證據
於侵害配偶權訴訟中,主張配偶權受侵害的一方須提出證據證明配偶與第三者確實有超越正常男女分際之不正當交往行為,若完全無法拿出證據,就有很大的可能會輸掉官司,所以蒐集證證據是非常重要的,以下都有可能可以成為證據以相佐侵害配偶權事實之存在:
- 第三者與不誠實配偶於通訊軟體Line、Facebook、Instagram、Telegram等通訊軟體上親密、曖昧、挑逗的對話紀錄截圖;
- 牽手、擁抱、親吻等親密照片、影片;
- 旅館開房發票、收據;Google Map紀錄軌跡;
- 若有同事、鄰居,甚至是配偶願意作證,亦可於書狀上聲請法院傳喚之。
上開資料都有可能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訴訟之證據使用,以證明配偶與第三者確實有超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之行為,律師建議於與不誠實配偶攤牌前,要先完成一定程度的證據蒐集,避免落於較不利的地位,若有疑問最好都先諮詢過專業律師!
(二)撰擬書狀,並遞送至管轄法院
本類型事件可以援引民法第184條1項前段、後段(註一)及第195條1項、3項(註二)等規定作為請求權基礎,請求第三人或不誠實配偶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將所蒐集到的證據放入書狀當中,亦可聲請法院調查證據(如:聲請傳喚證人、通聯記錄),以證明所述的情事為真,完成書狀後,將書狀及證據資料遞送至管轄法院,即完成起訴。
二、侵害配偶權證據如何合法蒐集?完整蒐證技巧解析
⚡ 重點提醒→蒐集證據之過程應避免觸犯刑法的妨害祕密罪!
(一)先來看看刑法上的規定:
依據刑法第315條之1第2項:「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只要被認定為「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就有可能觸犯本條規定,現行實務上,常認「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亦為「無故」。
(二) 如何確保蒐證合法?避免妨害秘密罪:
舉凡未經配偶同意,私自翻拍配偶手機上的對話紀錄、在配偶的車上加裝GPS定位、裝設針孔錄影機等行為,都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項妨害祕密罪,所以在蒐集證據之過程更應小心注意,避免觸犯刑法而要花更多金錢與對方和解,甚至產生刑責及前科,民事部分私人不法取得之證據的證據能力亦有可能會受影響而不被民事法院採用,得不償失。
三、侵害配偶權提告時間限制,超過兩年還能告嗎?
⚡ 重點提醒→須注意時效規定,於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兩年內提告!
依民法第197條第1項之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故須於遭侵害配偶權的一方知悉第三人與不誠實配偶有超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之行為時起算兩年內請求,否則對方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導致無法求償。
四、案例改編
明明與木木結婚三年,育有一名兩歲的女兒,明明因工作關係認識了一個同事小月,兩人因共同負責一個專案,常常需要一起加班,未料竟發展出超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之感情,小月因為想要促使明明與木木離婚,竟將兩人的親密照片、影片及對話紀錄傳給木木,木木此時才發現明明已經與小月有長達半年的超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的關係,木木質問其配偶明明,明明坦承一切、認錯道歉,並同意將與小月所有的對話紀錄交給木木,此時木木可以做什麼呢… |
(一)木木可以提告什麼?提告對象為何?
木木可以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訴訟,請求明明及小月就其所受之損害進行賠償,木木可以選擇同時向明明及小月請求,或單獨向明明或小月請求,均可以請求全部的損害賠償金額,但要注意的是,若有免除一方債務或與任一方達成和解,會影響到可以請求的金額,建議若有起訴求償之打算,要為任何行為前均要先詢問過律師,以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詳細內容可參考【侵害配偶權訴訟懶人包!證據蒐集、賠償金額、提告對象一次解析(一)】)
(二)如何蒐集侵害配偶權的證據及起訴呢?
本案例中,除小月傳給木木的兩人親密照片、影片及對話紀錄應截圖、保存作為證據外,木木可將配偶明明向其坦承與小月有超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之行為的過程錄音、錄影作為證據。又配偶若願意提供完整的對話紀錄,可檢附於書狀當中。另外,亦可傳喚公司中有看見其等有親密行為之同事,甚至是配偶作證。
又本案例中,木木應於知悉明明與小月有超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的行為時,起算兩年內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否則小月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木木就會無法求償。
五、Q&A常見問題解析:
Q1侵害配偶權訴訟需要多久時間?
A:案件會依據個別案情複雜程度、聲請證據調查多寡、法官案量及審理程序安排等多個因素而有所不同,通常民事訴訟需要耗費6個月至2年。若兩造於達成和解,有機會可以縮短訴訟時間。
Q2提告侵害配偶權可以要求多少賠償?
A:賠償之金額通常會落在10萬至100萬元不等,依據具體侵害配偶權之情節、損害程度、雙方經濟情況等因素而定。起訴時應求償多少,應考量訴訟費用等訴訟成本,而非是越高越好,可諮詢律師依據具體情事進行分析及討論。
Q3如果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請徵信社幫忙嗎?
A:可以,但仍應注意其蒐證過程是否合法,若使用非法手段取得之證據,在民事訴訟上不一定能夠使用,若有不確定之處,仍建議要諮詢律師確保蒐證過程合法。
Q4侵害配偶權訴訟與離婚訴訟可以一起提起嗎?
A:可以於離婚訴訟中同時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又即使不想請求離婚,亦可以僅單獨提請侵害配偶權之訴訟請求賠償。
六、結語:
侵害配偶權訴訟之重點在於證據資料的蒐集,及如何運用取得的證據,蒐證過程須注意應合法取證,避免刑法上妨害秘密罪,且應於時效內提請訴訟,若有任何疑問,請盡早諮詢專業律師,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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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民法第184條
【註二】:民法第19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