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怎麼辦?酒駕新制罰款、酒測標準一次看!|律師事務所

酒駕罰款多少錢?酒駕新制罰則、酒測標準你一定要知道!許多人會擔心:喝多少酒會超過酒測標準?酒後牽車算不算酒駕?拒測罰多少?酒駕累犯罰則有多重?其實,酒駕除了會被處以罰金或罰鍰外,還可能涉及「刑法第185-3條」【註1】不能安全駕駛的罪名。可能一不小心就讓自己陷入更大的法律風險。本篇文章將由本律師事務所為您解析酒駕責任、不能安全駕駛罪是什麼、實務相關案例等問題,以保障您在法律上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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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駕的定義是什麼?
許多人以為酒駕只是單純的「喝酒開車」,其實在法律上有正式名稱,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規定【註1】,稱為「不能安全駕駛罪」。那麼要如何判斷是否達到酒駕標準?以下三大判斷標準帶你一次了解。
⚠️本篇文章僅討論酒駕導致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不包含其他情事導致不能安全駕駛,例如:服用毒品、麻醉藥物等物,導致不能安全駕駛。 |
(一)是否有駕駛行為?
駕駛是指:操控動力交通工具並進入交通活動,重點在於是否「進入交通活動」,而非引擎是否發動。因此,如果酒後牽車,即便沒有發動車輛的引擎,也符合駕駛的定義,可能會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的罪名。
例如: 行為人控制未發動引擎的汽車方向盤與煞車,讓車輛在斜坡上滑動,即屬駕駛行為。 |
(二)是否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動力交通工具是指:裝有機械動力設備,非藉由人力而是經由引擎驅動的交通工具,且包含陸、海、空交通工具。因此,酒駕不限於開車,所有由動力推動的交通工具都在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 汽、機車。
- 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
- 船。
📚案例分享: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00 年度交訴字第6號刑事判決【註2】。 曾有船長喝完半瓶高粱酒後,竟開船出海釣「軟絲」。返回碼頭後,遭警方進行酒測,測得吐氣酒精濃度值為每公升0.64毫克(0.64mg/L),後遭檢察官起訴,最後法院認為該船長已經處於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並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
(三)酒測值是否超標?
刑法第185條之3有明定的酒測標準值,不能安全駕駛罪的酒測標準有以下兩種方式作為判斷:
- 吐氣酒精濃度≥ 0.25 mg(毫克)/L(公升)。
- 血液酒精濃度≥ 0.05%。
(四)小結:
只要同時符合上述提到的判斷標準,就會符合不能安全駕駛定義,依法將面臨不能安全駕駛罪的法律責任。
二、酒駕罰則有多重?
了解酒駕的判斷標準後,接下來最常被詢問的問題就是:酒駕會罰多重?會被判刑嗎?其實酒駕的罰則主要分為「刑罰」與「行政罰」,分別由「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文規定。以下幫大家完整整理。
(一)刑法上的酒駕罰則:
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測值達吐氣酒精濃度達0.15 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行為人就會觸犯該條的規定,並依情況輕重有不同的處罰:
1.酒駕未肇事:
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2.酒駕肇事致重傷或死亡:
- 致重傷: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致死: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3.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酒駕致重傷或死亡:
- 致重傷: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 致死: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二)行政法上的酒駕罰則:
除了刑事罰則之外,酒駕還會面臨罰鍰、吊銷駕照、吊扣牌照等行政處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註3】,行政處分標準為吐氣酒精濃度達0.15 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如果行為人未達刑法的酒駕標準,但是已經達到行政罰的處罰標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註4】及同條例相關規定,將會依據情況不同,而面臨以下不同的行政處罰:
1.罰鍰與吊扣駕照:
- 機車駕駛:罰鍰1.5萬~9萬元,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如果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 【註4】。
- 汽車駕駛:罰鍰3萬~12萬元,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如果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 【註4】。
- 累犯:10年內違規第2次,機車駕駛罰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罰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再加罰9萬元罰鍰。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 【註4】。
- 拒絕酒測:第1次拒絕酒測,罰鍰18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 【註4】。
- 拒絕酒測累犯:10年內第2次拒絕酒測,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按前次處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 【註4】。
2.吊扣車牌:
汽車駕駛人有行政處罰所規定的酒駕、酒駕累犯、拒絕酒測情況(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3、4、5項)【註4】。依同條第9項規定,將會被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並於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時,扣繳其牌照;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以沒入該車輛。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13年度交上統字第2號判決【註5】,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的規定,僅適用在駕駛人與車主同一人時,才能吊牌。 |
3.扣車(移置保管車輛):
汽、機車駕駛人如果有酒駕、拒絕酒測、酒駕累犯、拒絕酒測累犯的情況,除了會被吊銷駕駛執照或吊扣車牌外,車輛還有可能會被扣車(移置保管車輛)。不過有以下3種情況車輛可能可以提前領回:
- 酒測值超過刑法規定的標準: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1項【註4】規定,同時違反刑法處罰的規定者,經移置保管汽機車的領回,不受同法第85條之2第2項,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之限制。
- 酒駕初犯且未發生交通事故: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2第2項但書【註6】規定,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得檢附分期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
- 租賃車業者的車輛: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2第3項【註6】規定,被移置保管的車輛屬租賃車業者的車輛,可以由車輛所有人檢具租賃契約書、違規駕駛人姓名、住址並具結後,據以取回被移置保管車輛。
4.酒駕同車的乘客處罰: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註4】規定,如果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的情況,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
5.酒精鎖制度(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
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後重新考領駕駛執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之1第1項【註7】規定,如果沒有依規定安裝酒精鎖者,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三、酒測值裁罰標準表
本文依據監理站服務網所公布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註8】,為您整理出行政罰的酒測值裁罰的標準:
吐氣酒精濃度(mg/L)或 血液酒精濃度(%) |
🏍️機車 |
🚗小型車 |
🚌大型車 |
吐氣酒精濃度: 未達0.15 或 血液酒精濃度: 未達0.03 | 不處罰 | 不處罰 | 不處罰 |
吐氣酒精濃度: 達0.15~0.24 或 血液酒精濃度: 達0.03~0.049 | 15,000元罰鍰 | 19,500元罰鍰 | 22,500元罰鍰 |
吐氣酒精濃度: 達0.25~0.39 或 血液酒精濃度: 達0.05~0.079 | 22,500元罰鍰 | 29,000元罰鍰 | 33,500元罰鍰 |
吐氣酒精濃度: 達0.4~0.54 或 血液酒精濃度: 達0.08~0.1 | 45,000元罰鍰 | 51,500元罰鍰 | 56,000元罰鍰 |
吐氣酒精濃度: 達0.55以上 或 血液酒精濃度: 達0.11以上 | 67,500元罰鍰 | 74,000元罰鍰 | 78,500元罰鍰 |
⚠️本表是以「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的標準所整理的裁罰標準,如果逾期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將會面臨更嚴重的處罰規定喔。
四、酒測值如何換算?
許多人以為「只喝一點點酒應該不會酒測值超標」,但其實這是常見的迷思。酒精濃度會受到體重、酒精濃度、飲酒速度、是否空腹、代謝能力等多種因素影響,因此就算只是幾口啤酒或一小杯烈酒,都有可能讓酒測值超過0.05%的法定標準。那麼,究竟要喝多少酒才可能超標呢?以下是本文提供的「酒駕計算-血液酒精濃度計算」工具,您可以依照您喝的酒類品項、酒精濃度、個人身體素質等因素,計算酒測值大約為多少:
🍷🚘酒駕計算-血液酒精濃度計算【註9】
五、案例分享:
以下是本文與您分享的幾個不能安全駕駛(酒駕)的案例:
🚗案例1|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竹交簡字第404號刑事判決【註10】:
- 要點:行為人飲酒後騎乘機車自摔,警方到場測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9毫克,數值甚高,對一般交通往來具高度危險。
結果:法院認定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科處有期徒刑 4 個月,得易科罰金新臺幣 1,000 元折算 1 日。
🚗案例2|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4年度交訴字第10號刑事判決【註11】:
- 要點:行為人夜間飲用約600 c.c.調酒後,翌日清晨駕駛自小客車載子行駛,因注意力、反應與操控力下降,自撞護欄並占用外側車道,且未於後方100公尺設置故障標誌,致後方兩車追撞起火,釀2人死亡。
結果:法院以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死亡的情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付保護管束,並命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5場次法治教育。
🚗案例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4年度交簡字第906號刑事判決【註12】:
- 要點:行為人吃完掺有料理米酒的麻油雞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因臉色通紅而遭警察攔查,經警發現其身上散發酒氣,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9毫克。
結果:法院認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且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的情形,且為累犯,因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0 ,000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 ,000元折算1日。
🚗案例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交簡字第2528號刑事判決【註13】:
- 要點:行為人吃完含米酒的薑母鴨湯後,駕駛其自小客車上路,被警察攔查發現其身上散發酒味,對其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
結果:法院認為,行為人犯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六、常見問題 Q&A:
Q1:酒測值多少會算酒駕?
A:
1.刑法標準:
吐氣酒精濃度 ≥ 0.25 mg/L
或血液酒精濃度 ≥ 0.05%
2.行政罰標準:
吐氣酒精濃度 ≥ 0.15 mg/L
或血液酒精濃度 ≥ 0.03%
Q2:喝多少酒會超過酒測標準?
A:沒有絕對值,因為會受體重、酒精濃度、飲酒速度、是否空腹及個人代謝差異影響。就算只喝一杯啤酒或幾口烈酒,也可能超標。
Q3:酒後牽車算酒駕嗎?
A:是的。酒駕的重點在「進入交通活動」,即使車輛未發動引擎,只要操控方向盤或煞車,讓車輛滑動,就可能構成駕駛行為,依法仍屬酒駕。
Q4:拒絕酒測會怎樣?(拒測罰則)
A:
- 第1次拒測:罰18萬元、吊銷駕照。
- 10年內第2次拒測:罰36萬元。
- 第3次以上:每次加罰18萬元。
如造成重傷或死亡,更會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
Q5:酒駕同車的乘客會受罰嗎?
A:是的。年滿18歲的乘客,若搭乘酒駕車輛,將處新臺幣6,000元至15,000元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營業客運乘客不在此限。
Q6:酒精鎖是什麼?
A:酒精鎖是一種車輛點火鎖定裝置,駕駛需先吹氣測試酒精濃度,未通過則無法發動車輛。酒駕被吊銷駕照後重新考領者,若未依規定安裝酒精鎖,將面臨6萬~12萬元罰鍰。
Q7:酒駕會面臨哪些罰則?
A:
- 刑罰部分:
未肇事: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肇事致重傷: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肇事致死: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 行政罰部分:
機車:1.5萬~9萬元,吊扣駕照1~2年。
汽車:3萬~12萬元,吊扣駕照1~2年。
拒測:第一次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累犯加重處罰。
七、結語:
酒駕不僅僅是罰鍰或吊銷駕照、吊扣牌照的問題,嚴重可能會奪走無辜生命,更可能觸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也將面臨牢獄之災、巨額罰金!無論是「喝多少酒會超標」、「酒後牽車是否算酒駕」、「拒測會怎麼罰」,本文都已完整整理最新規定與案例。提醒大家:最安全、最負責任的選擇,就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若您或家人遇到酒駕相關法律爭議,建議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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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00 年度交訴字第6號刑事判決。
【註6】: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2條。
【註7】: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1條。
【註8】:監理站服務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註9】:酒駕計算-血液酒精濃度計算。
【註10】: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竹交簡字第404號刑事判決。
【註11】: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4年度交訴字第10號刑事判決。